译者:VICE中国 原文地址:vice.com

本文又出自特别飞的VICE中国

本文作者在伦敦时装周上成功被人街拍了·戈尔斯(Henry Gorse)

任何有裤子和智能手机的人都能成为时尚博主。穿上衣服自拍一张,然后上传到 Instagram(加上 #OOTD 的标签成功率更高);再展示一下你的瓢虫美甲,最好手里再拿瓶芦荟汁什么的,你就成了下一个泰薇·盖文森(Tavi Gevinson,一位未成年时尚博主)!

说到底,这种时尚博客的本质,就是教你如何把 iPhone 当镜子用。稍微聪明一点的博主,无非就是在博客上为他们(自己都不会用)的个人品牌做宣传。在这些博客的背后,其实就是那些在报纸周末增刊里写专栏的家伙;而他们在手机摄像头前炫耀的,都是一些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东西。

伦敦时装周开幕之际,我跟自己打了个赌:每天把自己打扮成我能想象到的最愚蠢的模样,并保证全身上下所有东西加起来不超过10英镑,然后到时装周上逛一圈,看看会不会有上面提到的这种人来找我街拍。我这样做是因为,伦敦时装周是每年全球街头时尚博主们规模最大的聚会,因此你在这里获得瞩目的机会,远比靠着装满维他命水的冰箱旁边自拍的几率大多了。

但我真正想说的是:如果我穿着 《指环王》 全套装备、手戴泛黄的音乐节腕带,都能受到时尚博主瞩目的话,那么你也行。

星期五一早,我就跟摄影师亨利出去寻找服装和佩饰了。不过我们发现,我家附近的这些慈善商店里东西并不便宜,我们花掉了一天的预算,就买了件假的的利物浦夹克衫,几双香草色的高跟鞋,还有一大堆凑不成对的男袜。

但当我们来到充斥着孟加拉无照商贩的东伦敦 Brick Lane 市场时,简直被自己的好运气惊呆了:每家的屋檐底下都堆满了玲琅满目的廉价小玩意,而且还可以讨价还价!谁说文化交流的代价太昂贵?兜里的零钱明明就够了!

我买了一些银闪闪的布料,以及一件紫粉色相间的人造皮草(我尽量把它们组合成可穿戴的服饰),发现今天的预算已经快用光了,于是只好把目光转向垃圾堆里的那些 “免费赠品”。幸运的是,我们找到了一副没人要的霓虹色墨镜,还有一些吭哧吭哧勉强跳动着的二手闹钟。

在亨利家的楼顶上,我穿着皮草迎着风,感觉这辈子也没这么抽过疯,就像是胖肿了的芭比娃娃把自己打扮一番,准备去看那种所谓的 “电子朋克” 演出似的。

不过我们还有正事要做。我们坐地铁来到伦敦中心区,假装自己刚刚从一家新开张的秘鲁餐厅吃完饭出来(就是特别时尚的一家餐厅,时尚人士老去,我之前做过功课的),以便尽快进入角色。

穿过萨默塞特宫的拱门,眼前的景象就跟我想象中完全一样:品牌公关们慌乱地晃着手中的签到簿,看傻眼了的外国游客张着大嘴不知所措,当然还有一大堆衣着光鲜的潮人正在假装低头玩手机,时不时偷偷撇上一眼,看看有没有摄影师正把自己放进单反相机的合焦距离里。

我刚走到他们中间,马上就有几位摄影师兴奋起来。“你有自己的博客吗?你是时尚博主吗?” 他们七嘴八舌地问我。“是的,” 我大言不惭道。然后这帮人就开始问我,我身上的东西都是什么来历。我跟他们说,大部分佩饰都是来自 Vivienne Westwood 的旧货,因为我他妈只知道这个老女人和她的牌子。他们热情地点着头,其中一个人附和着我说道:“对,我记得这个包包,当年巨火。”

我知道,老女人们最爱看的那些生活消费杂志,一直在喋喋不休地强调 “点睛饰物”(statement piece)究竟有多么多么重要,但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我用电线插销座做的项链,居然能获得如此惊人的反响。所有人都想知道我是在哪儿买的,而当我告诉他们这叫 “DIY” 时,感觉所有人都由衷被我的天才创意给惊着了。

时尚产业实在太他妈怪了。我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有人给我送来了一瓶免费的 “丽人水”(beauty water),据说里边含有什么胶原蛋白,不过我觉得跟平时买的那种闪闪发光的香体喷雾没什么区别。我抿了一小口,没觉得自己变 “丽” 了,反而开始满嘴冒起泡沫来。

让我高兴的是,第一天的实验十分成功:人们都很严肃认真地对待我,尽管我只有一条腿上穿着及膝的高尔夫袜,手里还他妈拿着个闹钟。但就凭这些,已经有五六个人跪在我的腰带位置给我街拍了。所以我觉得,明天肯定能做得更好。

星期天一早(我放弃了周六和周日,因为周末是用来睡觉的,而且伦敦市中心的人实在太他妈多了),我发现自己今天找不到合适的 “点睛饰物” 来吸引别人的眼球了。眼前只有长筒袜、超短裤、和一件巨古老的足球球衣。不过我一直在研究,研究那些时尚博客里给出的搭配建议,并对自己刚刚具备的新能力充满信心: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打扮成传统意义上的 “在线时尚女王”,我所要做的,就是歪着点儿脑袋,露出羞涩而颓靡的微笑,然后随便把手放在让人感觉最不要脸的地方就好了。

到场之后,我的所有准备都开始奏效了。

这俩人的注意力全在我的袜子上,估计根本没注意我大腿被勒出的脏印子。

一整天的时间,我感觉自己简直就是时尚博主界里拥有正统血脉的皇室。或许是因为我穿得确实没那么屎吧,我之前其实看见过有人打扮成我这样;反正一大堆人围在我周围,跟我说我看起来 “实在是太酷了”,尽管我自己丝毫不这么觉得。

转眼就到了时装周最后一天,我决定全力以赴现一个大眼:去他妈的 DIY 项链和复古球衣吧,周二我要成为高端时尚的代言人!我之前一直觉得,黑手套在时尚界应该是最酷的元素之一;不过直到抵达萨默塞特宫之后我才明白:这玩意儿在任何圈子里都酷不起来。

亨利提了个建议,说我需要配上纯黑色的唇线,但我们剩下的预算实在负担不起 Barry M 了,于是我只好拿出自己的 Collection 2000 眼线液作为代替。

我在时装周上的最后一次露面刚刚开始,一个大型高街美发造型连锁品牌的公关便迅速找上了我,并把我拉到一边。30分钟后,我完成了这次短暂的 VIP 体验,拿走了装满赠品和试用装的礼包,几撮头发则被他们染成了巨怪异巨难受的颜色。

我空腹喝了几杯免费的普洛赛克葡萄酒,然后便走上了鹅卵石大道。

充满科幻感的发色搭配银色斗篷,显然是再正确不过的选择,摄影师们迅速把我围了起来。不过我当时心里其实挺紧张的,因为他们开始问我的博客地址了。我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喃喃自语地回答了一些有关广告合作问题方面的费解数字,然后跟他们说:记下我的 Instagram 账户就够了。

正当一位摄影师几乎就要贴在我脸上拍摄什么 “细节” 时,一个穿着皮斗篷的男孩路过我们,冲我说了一句 “装时髦的傻逼”。我觉得这称呼实在太他妈不公平了。坦白说,你现在叫我什么都行,唯独不是什么 “装时髦” —— 至少有三十个摄影师对着我这身总价值16英镑的装备咔嚓不停,已经足以证明那孩子纯是出于嫉妒。

不过这事也开始让我怀疑,到底是否真有人觉得我穿得挺酷的呢?还是他们都在装着能够理解 “时尚”?刚才那个边骂我边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的家伙,又是不是 《皇帝的新衣》 里那个小男孩转世投胎出来的?

不管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我只确信一件事:我在伦敦时装周的整个经历,说白了就是在令人作呕的装逼。但同时,这种装逼又很有趣 —— 难怪那么多人削尖了脑袋也要挤进来。

当然,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就是份以 “装” 为主的工作而已。只有 “装”,才能证明自己在线时尚大 V 的身份,哄骗 Instagram 上的粉丝们,让他们相信自己真的会定期收到装满定型水的咕迪大礼包或者纪梵希的手提袋什么的。这充分证明,作为一名时尚博主界的精英,你的这个身份将会成为出席品牌发布会或 DJ 演出的邀请票,让你在至少25岁之前的每个周末晚上都有地方可去。

不幸的是,这种 “装” 还是比我想象中的难多了。显然,我忽视了在创建博客、积累粉丝的阶段所要付出的努力,反而只把注意力集中在了摆出一张婊子般的丧脸并等人过来给我照相上面了。但是后来,我在各种网站上都没找到一张我在伦敦时装周上的街拍  —— 原来这些 “经营了8年时尚博客” 的博主们都有自己的原则,其中第一条可能就是:不能刊登把他们当傻逼耍的搔首弄姿的照片。

所以说,我到底从时尚博主的世界里学到了什么呢?原来这其实是种人人都可以为之的消遣娱乐项目。仅此而已。你一定要相信你给自己找的噱头,那样就你就可以成为任何你想要成为的人。

编译:陈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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