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问题逻辑很清晰,在此按你的3个问题一一作答:

1. VC在全部需董事会通过的事项中均拥有一票否决权,这不是市场惯例。投资人由于不参与企业运营,因此为保护投资安全,市场惯例一般为投资人在董事会重大事项中拥有一票否决权,以保护投资人的相关权利;
2. 如第一轮投资人对公司限制太多,有可能导致其他投资人的顾虑,增加其后几轮投资的障碍。而进入上市申报材料阶段后,某些交易所在审阅公司签订的上市前投资协议时亦会关注投资人对公司日常运营是否造成过于重大的影响,导致影响实际控制人的确定,这是一点潜在风险;
3. 一般而言在重大事件上有一票否决权即可,重大事件的定义每家投资人会有自己不同的偏好,但大体包括如下这些点:
-修改公司章程及章程性文件
-公司的解散、清算、分立、收购、兼并及重组
-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或在主营业务领域外开展其它经营活动
-公司进行任何超过【 】万元的境内外投资(金额根据公司性质及规模确定)
-公司在正常经营之外出售全部或超过价值【 】万元的资产或业务(金额协商确定,一般偏小)
-公司出售、转让、许可、质押其拥有的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其它知识产权,或进行其它处置(本条对于以此类知识产权为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尤其重要)
-公司在现有借款总规模的基础上超过【 】万元的借款
-公司增加或减少董事会成员的数量,变更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为第三方提供任何保证或担保,以及其它可能产生或有负债的行为
-公司的分红政策
-上市时间、地点、承销商、最低估值等的选择和确定

除董事会职权之外,投资人另外关注的一条是引入新投资者时对现有投资人的保护,而这部分保护条款一般包括
-Anti Dilution反摊薄条款(后续投资者入股价不得低于本次投资)
-Right of First Refusal限售权(投资人有权限制或禁止大股东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Preemptive Right优先认购权(若公司发行新股,投资人有权按其投资比例认购该部分新股)
-Right of Co-sale随售权(若现有股东出售旧股,投资者有权利按其投资比例随售旧股)
-Most Favorable Terms最惠待遇(若随后其他投资人获得额外的权利或特殊待遇,则之前投资人自动获得相应的权利)

目前国内VC整体的环境基本上就是鱼龙混杂,存在着普遍的忽悠创业者行为。我建议题主在选择VC的时候尽量选择专业度较高,能对公司后续发展提供帮助的机构或个人。遇到此类不平等的条款应当坚守自己的底线,目前国内的情况,只要创业的项目靠谱,应当不难找到创业资金来实现你的梦想。每个创业者都是值得尊敬的,祝你成功。

— 完 —

本文作者:张子哲

【知乎日报】
你都看到这啦,快来点我嘛 Σ(▼□▼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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