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LaurenTR 原文地址:newyorker.com

在所有休闲方式中,读书最累人。想象小说人物对话很累,记住这些人物名字很累,再加上现在都说久坐和吸烟一样有害健康——读书哪儿有不久坐的?看书时,唯一的活动就是挪一挪目光。就这一点不方便,还是因为人体构造缺陷才造成的。人的视网膜可以看做是一个传感器,越往边缘去,传感效果越差。只有通过最中间一个叫做中央窝的地方,我们才能通过视觉分辨出不同的字母。这个中央窝非常小,仅仅能容下八个字母大小,所以在阅读时,我们是在从这样一个针孔似的洞里窥探世界,管中窥豹,只可见一斑而已。

五千年来,人类一直使用线性阅读方式,这一习惯持续时间之长令人惊讶。线性阅读方式无补于人类的上世纪九十年代,身体构造缺陷,反倒使这毛病变本加厉起来。人眼快速扫视要求中央窝不断转移焦点。这就是问题所在了。在不自觉地转移焦点时,中央窝会出现颤动,整个过程并不平顺,错过目标也是经常的事。一旦看岔行或者看错词,就得重新再定位焦点,非常耗时。

波士顿一个名为Spritz的开发组希望能解决上述问题。在其网站上,这家公司的创始人声称在阅读时人们“只有20%的时间花在了理解内容上。剩下80%的时间,都花在了不断转移聚焦到不同的词上。”据此,该公司研发出了一种新技术,可以让人们无须转移聚焦,即可阅读。他们称为“redicle”的文本框是一个长方形窗口,可悬浮于电子屏上部。文本框内不断跳出单词,每次最多十三个字母,背景白色,字体黑色,每个单词识别字母(O.R.P, optimal recognition point)则由显眼的红色标出。单词识别字母是最近才出现的新词,指每个单词中最适宜聚焦的字母,标注它的红色可由用户自主选择,修改设置。这一技术相当于把文字裁剪成适合中央窝的尺寸的大小,使其以词为单位接连涌入。该公司称,“redicle”“不仅能降低眼睛移动的次数”,还能“缩短人眼把信息传递给大脑的时间。”成年人线性阅读速度大约在每分钟300词,而Spritz则有望使阅读速度达到每分钟1000词,并深化用户对文字内容的理解。二月底,Spritz首次开放其网站,当时网站上有这样一句对新阅读时代的预测:“《地球战栗》(Atlas Shrugged)一天搞定?没问题!”

Spritz的网站上有软件试用,证明了如果文字长度较短,这种方法真的有效果。但如果是长篇小说,或者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的长句,新科技的可靠度就要打个问号了。我请教了圣迭戈加利福尼亚州立大学心理学教授基思·雷纳(Keith Rayner),询问他对支撑Spritz发展的理论有什么看法。雷纳主持一间眼球聚焦实验室的工作,在听了我的话后他沉默了一阵子,然后说,“都是废话。”Spritz的网站说这是眼球聚焦研究的结果,但却没有引文作为实际的理论依据。Spritz说之所以没有,是出于保护本公司知识产权的考虑,但雷纳却说他们其实在撒谎:“语言,技术——他们换了说法,但其实整体思想还是七十年代的思想。”

雷纳所说的七十年代思想叫做快速连续视觉呈现(R.S.V.P, rapid serial visual presentation),这一速读方法和Spritz一样,将一连串的词单个呈现在屏幕上,但问世时间却早了几十年。相比之下,快速连续视觉呈现只差在没有标准单词识别字母上。2009年,法国认知科学家斯坦尼斯·德阿那(Stanislas Dehaene)出版著作《脑海中的阅读》(Reading in the Brain),称快速连续视觉呈现很可能“指引了未来屏幕代替纸质之后,阅读的”发展方向,而Spritz就是这一未来的具体表现。但雷纳认为,Spritz和之前的快速连续视觉呈现一样,“无法支持长文本阅读。每当大脑需要暂停时,视觉其实就出现了岔行。”

人类对快速阅读的梦想由来已久,比电子屏普及要早得多。上世纪五十年代,盐湖城教师伊芙林·伍德(Evelyn Wood)将速读法定形。她的速读方法让她出了名(美国著名喜剧二人组Cheech and Chong还模仿了她在方法教学时的样子),也成为了之后速读方法的样板。出售她所著练习书的网站这样说:“从上往下读,不要从左往右;每次读一组词或一个完整的意群,不要只读一个词;避免不自觉地重读。”伍德说她自己每分钟能读2700词,而采用她方法的学员最高能把阅读速度提到每分钟1400词。她曾在一次采访说中:“二选一:一碗米饭,是一粒粒地吃还是一勺一勺地吃更能尝出味道?”伍德的这一思想运用到实践上,就是她自己造的词“合组”(chunking)。

“速读”算得上是个历来错用的“误称”。维多利亚大学心理学家迈克尔·马森(Michael Masson)将一组完成了速读课程的人和另外一组“单纯”未受过训练的控制对象进行了对比研究,要求两组人同时以每分钟五百到六百词的速度进行阅读。对于简单的内容(马森称为“类似于《读者文摘》的材料”),受过速读训练的人似乎能更好地回答概括性的问题,但对于细节问题,或难度更高的材料,两个组别的回答情况没有差别。马森还对两组人的眼部活动进行了记录。他告诉我,“速读组和普通组选择阅读文本的方法不同,他们扫视的频率比普通组低。”马森认为,这一研究结果反映了速读的人——即使速读技术非常成熟——也并不是理解文章速度快。他们不过是有选择地扫视文本材料,阅读残片,然后将残片重组为整体。

马森认为,Spritz可能会改变我们“在小屏幕上”的阅读方式(Spritz本身也强调小屏幕才是其软件的理想使用环境),但他认为,用户有可能会对Spritz一成不变的速度感到厌倦。我们每个人都对语言有独特的理解,这一理解因人而异,受到个人经历等常量与疲劳状态等变量影响。要想写出不同的代码以适应每个人的个性化需求十分困难。同时,马森也不同意应用开发组最主要的那条声明,“他们说的那个什么八比二的东西是错的,”他说,“据我了解,事实正相反。”(Spritz当然坚持说他们的数据是准确的。)马森解释说,在阅读时,眼睛扫视的错误和我们脑海中的理解过程并不是完全一致清晰的。他说,“不自觉重复阅读的情况也可能是在修正补充我们的理解。”

对这个混乱的过程,有几种不同的理解方式。Spritz的一位代表请我注意,有研究结果可以证明,他们所说的比例,是抱着“获取大部分信息”的目的进行阅读时的比例。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多少信息才叫“大部分”?没人能看懂《尤利西斯》全部的内容。看懂多少信息才叫基本看懂,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标准。有些人认为,缓翻书慢掀页的痛苦过程和书的质量高低有关联。大卫·米吉克斯(David Mikics)在他2013年出版的《快餐年代,细细品读》(Slow Reading in a Hurried Age)一书中就写道:“认真读就是慢慢读。”这位美国学者把自己的书和那些“慢食运动”的倡议相提并论。和他一样抵制现代文明快速生活的文学大家还有许多,从威廉·安普森(William Empson)的“近距离研读”运动一直延伸到斯文·比克兹(Sven Birkerts)的“深度阅读”(比克兹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创造了这个词)运动。英国诗人、评论家威廉·安普森尊崇语言,反对语言简化,更谴责拼写。1930年,他在《七种模糊语》一书中写道,“正是我们自负于拼写的奇怪特性才使我们觉得双眼所见的词必须是我们所希望见的。”安普森认为,模棱两可也是阅读的一种经验。

当然,安普森还认为约翰·弥尔顿(John Milton)算不上合格的天主教徒,约翰·邓恩(John Donne)相信外太空的存在,而塞缪尔·泰勒·柯勒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则以为仙女是真的。慢速阅读与人生命的有限性相违背,起码在这个方面,它是不合理的。正如阿纳托尔·法朗士所说,“人生虽然苦短,普鲁斯特恒长。”慢慢来是之所以行不通,就在于光阴有时尽。古斯塔夫·福楼拜(Gustave Flaubert)就是很好的例子。福楼拜虽然曾经写过“若只熟读五六册书,学者也可成就了”,但他本人却天天手不释卷。在写绝笔之作《包法利夫人》(Bouvard et Pécuchet)时,福楼拜光为研究就读了1500本书。他一度想给这本小说添上“人类蠢相之百科全书”的副标题,但五年时间太短,手稿尚未完成,他就撒手人寰了。一个好的作家读书不该太过认真——福楼拜真该学会速读。

热爱文学,不一定就要热爱文学的载体。乔治·奥威尔(George Orwell)认为,书籍“比其他东西制造的灰尘都多都脏。”《洛丽塔》作者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Vladimir Nabokov)也认为,虽然语言是个“奇迹”,但读书就不一定了。他告诉自己在康奈尔大学的学生,“这种在书上从左到右,一行一行,一页一页挪动目光复杂生理动作正是我们进行艺术欣赏的阻碍。”Spritz的应用,把这种劳动和它所产生的尘埃一起带出了我们的生活。如果按照Spritz每分钟一千词的速度,一本《洛丽塔》两小时不到就能读完。(普鲁斯特的《追忆似水年华》理论上二十五个小时也能搞定。)这款应用的发明者秉着整体节约的精神,通过减少时间浪费,紧绷松弛感受来提高阅读效率,使我们“能腾出时间来做想做的事。”但……要是阅读就是我们想做的事呢?

纳博科夫并没有说我们应该停止阅读。相反,他说,我们应该读更多的书:“一个好的读者,一个有分量的读者,一个活跃而有创造性的读者,应该重复阅读。”复杂的作品自有其复杂的乐趣,在它们身上浪费时间,也能让我们觉得这时间浪费得理所应当。这种阅读的低效率恰是造物的巧妙之处。想在这种矛盾中发现商机——还是听听出版商怎么说吧。最近,Sprtiz也在改进他们的宣传,现在,他们的广告词已经变成了“《地球战栗》真的能一天读完?理论上真的能。”

“纵有前路漫漫千万里,若有陌上花开,也可缓缓而行。”和Spritz的人见面时,他们说,这款应用的下面是有暂停键的。

本文作者James Camp是职业作家,现居纽约。

插图作者:Boyoun K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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