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华清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艺术学系副教授。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城市化”已是当下中国时刻社会经济发展的时代潮流,浩浩荡荡,势不可挡。当然,中国决策层将城市化表述为“城镇化”,但实质就是城市化,核心就是化解城乡二元之间的发展差异。问题是我们要怎样的城市化。

不能不承认,近十年来,城郊农民已经从土地中获得了不菲的经济改善。但是,由于地方政府过度追求土地财政,甚至频频发生权贵肮脏勾结、无情掠夺农户利益的情形,这种畸形的城市化发展方式,无疑不尊重个人选择意愿,背离了民主的发展目标,乃至践踏了法律的尊严。

而对于非近郊的农村,发展始终就是一个瓶颈和难题,难在土地的价值得不到合理配置。农民的问题在于他必须使用他拥有承包权的土地,如果不使用,那价值就是零。在货币泡沫膨胀和城市发展快速的当下,农业土地的经济增长不可能赶上城市商品用地的价值增长速度,—除非让农用土地加入城市化的商品流转当中,而收益归农户自己。但在目前,城市化也好、城镇化也罢,其意在扩展城市格式化的模式,这种模式只有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具有强大的力量可以改造,这无疑等于城市掠夺了农民的实际财富。

农村的自留土地没有那么稀缺,为何不让农民和意愿者自相解决呢?如果政府意在提高农民收入,而不是谋利,那为何不让买卖减少中间环节?这如淘宝一样,只需用提供一个合理合法的平台,来规避交易复杂带来的剥夺感和不公平性。

前段时间,在城镇化探讨的过程中,却有官员放言: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土地属于非法,是“逆城市化”。一面准备着给农民宅基地释放价值提升空间,另一面却又不许居民买卖,那么农民能把土地卖给谁呢?那唯有政府和房地产开发商。如果政府无意谋巨额差价,难道是给商人留出巨大商业机会?那政府的提高乡村收入的合理性何在?当下的政府做惯了包办的事情,犹如家长做惯了,生怕孩子在找对象上吃亏了。但实际上,只要孩子两厢情愿,自己的责任就会自己负责;而家长包办的,稍有不顺意的,这后果也得家长兜着,谁叫你家长管得太多呢?尽管这样的角色比喻未必合适,但是人心往往如此,政府管得越多,越会导致社会丧失了自我管理意识的发育,失败的社会只好将政府找出来作为愤怒发泄的对象。城镇化的目标在于让农民获得可以改变经济命运的权利和机会,但是如果土地交易的权利不完整,那么利益调整也不可能发生对农户有利的变化和转移。

经济的目的在于各人用自己的资本或资产或能力来交换需求,农村需要城市化,而一部分城市人口也需要农村化。在当下环境越来越恶化的城市生活环境下,“逆城市化”或许就是一部分城市居民的新选择。这种选择有益于城市,同样也有益于乡村。因为城市稀缺自然环境和天然食物,会给农村带去新的理念和行动,有助于农村家园文化的复活。

回想我们曾经毁坏的民居和传统建筑,或毁于曾经无知的“文革”、“破四旧”,而更多毁于那种因经济大发展而蒙蔽的自我摧残,以致造成今日乡村广泛存在“空心化”的问题。这种“空心化”不是一时形成的,而是“斗地主”、“文革”、九十年代以来又单方面追求经济效益等造成乡村文人不再的后果。乡村文人往往是既具有人文传统、又具有公益思想的群体。因为他们的建造,才有中国古典传统村落的形成和壮大。

反观当下乡村,不要说文人乡绅,就是青壮年都不再,乡村的文化面临着消灭。中国的城市化注定不可能按指标完全比照欧美发达国家的路径,如果按百分比一一比照,那不就是科学的教条主义?城镇化有益,但是也很容易“溢而损”。

过犹不及,事缓则圆。古人早就说过,凡事不可极端追求,当城镇化不断强化时,大干快上必然成风,难道让千篇一律的格子化建筑重现乡村,将乡村打扮成对城市效颦的东施?只有城乡建筑不同、文化不同、环境不同,才有相辅相成、相互观照,而不是用制度将自然流动变成牢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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